上饶横峰县办一年一次提取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材料一览
一、受理条件
1、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;
2、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(建)自住住房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正常还款满1年后,可每年在还款起始月对应月的3个月以内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,用于偿还近一年住房贷款本息。
二、办理材料
1、提取人身份证
2、提取人配偶身份证
3、提取人结婚证或提取人离婚证
4、提取人夫妻双方在委托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
5、组合贷款的另需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(12个月)的还款明细单(含个人贷款基本信息内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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